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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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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量檢查人力及監理資源,一般檢查週期以二年為原則,並依各業別差異化檢查機制,就金融機構經營規模、業務性質、風險狀況與複雜程度、對金融市場影響及外部查核情形等因素,酌予延長或縮短一般檢查週期。
  • 專案檢查係視金融市場狀況或監理需要,適時辦理。
瀏覽人次: 5   更新日期: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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