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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事項內稽查核 > 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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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遵循之原則及配合辦理事項之查核結果

 

* 查核依據:
    為瞭解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時,如消費者表達拒絕接受電話行銷時,是否即不得再對該消費者進行電話行銷,並於其內部之業務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中訂明上述事項,本會於102年9月10日以金管保壽字第10202904681號函請各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就公司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是否符合上開規定辦理查核,並將查核結果於文到3個月內報會。
* 查核結果:
    本次共有47家保險公司函報稽核單位查核結果,查有缺失者計5家,相關缺失均已改善或補正。

 

瀏覽人次: 2562   更新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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