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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事項內稽查核 > 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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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壽險公會彙整業者依本會102年2月26日金管保壽字第10202542220號函示事項之執行情形

 

* 查核依據:
    按本會102年2月26日金管保壽字第10202542220號函有關為符合保險法第16條第4款規定,保險業應不得受理任何機構法人以該條款保險利益為其董(理)事、重要職員投保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併函請壽險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納入內部控制作業,以及應依本會102年2月5日金管保壽字第10202540454號函彙整所屬會員將上開事項納入內部控制作業,並納為內部查核項目且辦理查核之具體落實執行情形報本會備查。
* 查核結果之彙整:
    依壽險公會函報29家會員公司執行彙整內容,有7家已於規定時程內納入其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有9家未銷售利變型年金,有13家尚未完成全部作業。

 

瀏覽人次: 2949   更新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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