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融機構辦理「房貸壽險業務」之查核結果
2016-11-08
查核依據: | |
本會105年3月25日以金管銀合字第10530000630號函請各金融機構配合辦理相關事項:(一)法遵單位應確認內部作業規範已符合本會101年11月30日金管銀合字第10100341680號函所示金融機構辦理房貸壽險業務應遵循事項,並納入教育訓練;(二)稽核單位應將房貸壽險業務納入內部稽核重點,並辦理專案查核,於105年6月底前將查核報告報會。 | |
查核結果: | |
本次計有36家本國銀行及23家信用合作社函報稽核單位查核結果,目前有辦理房貸壽險業務者(13家信合社尚未辦理是項業務),均已依規定辦理或已改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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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