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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事項內稽查核 > 銀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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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銀行辦理「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簡稱OBU)信託業務及衍生性商品業務」之查核結果

 

* 查核依據:
    本會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之政策,業鬆綁OBU多項業務,並規範各銀行應嚴訂內部作業規範以落實認識客戶、商品適合度與商品上架審查等程序,經董事會核准後施行。本會並於103.4.25函請設有OBU之銀行就OBU信託業務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辦理情形進行查核,於103年12月31日前函報本會。
* 查核範圍:
    包含信託業務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法令遵循面、作業規範面、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面,以及金融消費者保護面等事項。
* 查核結果:
    本次共有57家銀行函報稽核單位查核結果,查有缺失者計21家,11家已完成改善,尚未完成改善者均列有改善計畫並自行列入查核追蹤至改善為止。

 

瀏覽人次: 2547   更新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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