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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事項內稽查核 > 銀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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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銀行業辦理「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之查核結果

 

* 查核依據:
    本會102年11月18日公告訂定「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及「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並以金管銀合字第10230003865號函請各金融機構應於103年5月18日前完成相關契約之修正,且就執行情形進行查核,於公告日後9個月內將查核結果函報本會。
* 查核結果:
    本次計有61家金融機構(含銀行、信用合作社)函報稽核單位查核結果,截至103年11月底止,均已依規定辦理或已改善完成。

 

瀏覽人次: 3275   更新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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