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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事項內稽查核 > 銀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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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稽核單位檢視內部遵循「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自律規範」之查核結果

 

* 查核依據:
    「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自律規範」業經銀行公會修正洽本會備查在案,本會101年8月21日以金管銀外字第10150002780號函請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於文到6個月內重新檢視其所訂之流動性風險管理準則之妥適性,並由稽核單位檢視其遵循情形報會。
* 查核結果:
    本次共有28家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依上開規定函報稽核單位查核結果,查有缺失者計3家, 均已列有改善計畫並自行列入查核追蹤至改善為止,經查截至102年7月17日止,該3家銀行皆已函報改善完成。
* 另本會並將督導甫於去(101)年設立之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比照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檢視上揭遵循情形報會。

 

瀏覽人次: 3463   更新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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