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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事項內稽查核 > 銀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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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外國銀行在臺分行辦理「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之查核結果

 

* 查核依據:
    「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業於101年2月8日修正發布,本會101年3月15日以金管銀外字第10150000890號函請各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之稽核單位檢視內部遵循情形,並於該辦法第23條規定補正期間屆滿後2個月內(即101年10月8日前)將檢視結果報會。
* 查核結果:
    本次共有28家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依上開規定函報稽核單位查核結果,其查有缺失者共9家,惟均已列有改善計畫並自行列入查核追蹤至改善為止。

 

瀏覽人次: 3408   更新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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