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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三級防疫警戒期間之金融檢查執行方式調整(11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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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COVID-19疫情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提升警戒至第三級,爰就金融檢查執行方式調整如下:

一、調整檢查計畫

(一)以風險為基礎進行評估,將優先聚焦於重要業務及營運持續管理作業。

(二)考量疫情發展、金融機構營運及人力調度情形,將酌予調降檢查家數、增加檢查人天數,以減輕金融機構之負擔。

二、非現場檢查方式

(一)檢查行前:受檢機構透過檢查局放表系統提供資料。

(二)檢查期間:檢查人員於局內檢視業者提供之資料為主,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與受檢機構聯繫。

(三)檢查結束:原則上不召開溝通會,必要時以電子郵件、電話或視訊會議等方式溝通確認檢查結果。

(四)非現場檢查對受檢金融機構不收取檢查費。

瀏覽人次: 825   更新日期: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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