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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檢查相關法令及函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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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94年3月29日金管檢八字第0940164006號函等2則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金管檢制字第113050359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本會94年3月29日金管檢八字第0940164006號函及本會104年11月27日金管檢制字第1040150504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本: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
副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雷○達 君)、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剛 君)、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魏○林 君)、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盈 君)、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代表人廖○翔 君)、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奕 君)、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 君)、本會法律事務處、銀行局、檢查局
瀏覽人次: 1155   更新日期: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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