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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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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30356119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1130356119號
 
一、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五條第六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公開發行公司股東以電腦網頁瀏覽器之電子方式申辦股東開戶及基本資料變更之股務事務資訊傳輸業務。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瀏覽人次: 5803   更新日期: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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