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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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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異業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9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產字第11304922842號

 修正「異業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異業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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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8355   更新日期: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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