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5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1304917681號
修正「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簽證作業應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簽證作業應注意事項」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簽證作業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