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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第三十七條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十八條。(金管證券字第1130380965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1130380965號
 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第三十七條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十八條。
  附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第三十七條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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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6829   更新日期: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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