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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四十四條之二十一。(金管證交字第1120380899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6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1120380899號
  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四十四條之二十一。
  附修正「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四十四條之二十一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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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7214   更新日期: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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