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重要公告

中央內容區塊

修正「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金管法字第10701176560號
 
  
修正「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附修正「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595   更新日期: 2018-10-16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