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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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槓桿比率 Leverage Ratio

第三版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 Accord III, Basel III)為彌補現行與風險連結之資本適足性規範的不足,俾避免銀行體系進行過度槓桿操作,引進簡單的槓桿比率(Leverage Ratio)。
槓桿比率的計算公式為第一類資本/總資產。其中,第一類資本為普通股權益、保留盈餘、其他綜合損益累積數(Accumulated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AOCI)、非累積特別股(Noncumulative Perpetual Preferred Stock)與其他監管性調整所組成;至於總資產,則包括表內及表外資產。
在Basel III規定下,槓桿比率須不低於3%,亦即規定銀行之第一類資本須高於其曝險額之3%。此外,槓桿比率也將配合其他總體審慎措施,據以減少系統風險(systemic risk)。槓桿比率於2013~2017年試行,並於2018年正式開始實施。(詳細內容,請參考「國際金融新辭典」。)
資料來源:國際金融新辭典/李榮謙、方耀、郭涵如著
業務性質:國際貨幣制度
瀏覽人次: 634   更新日期: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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