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2017-12-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金管檢制字第10601504812號
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部分規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金管檢制字第10601504812號
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部分規定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5040
更新日期:
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