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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華僑及外國人從事期貨交易應行注意事項」第9點。(金管證期字第1150133985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期字第1150133985號
 修正「華僑及外國人從事期貨交易應行注意事項」第九點,並自
    即日生效。
  附修正「華僑及外國人從事期貨交易應行注意事項」第九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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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2451   更新日期: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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