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
:::
:::

重要公告

中央內容區塊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1504913851號
 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2828   更新日期: 2026-04-30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