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九條格式一至格式二之一、格式四(金管證審字第1150380228號)
2026-02-0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6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審字第1150380228號
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九條格式 一至格式二之一、格式四。
附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九條 格式一至格式二之一、格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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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