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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銀行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證券期貨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及「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金管科字第11301960984號

廢止「銀行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證券期貨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及「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瀏覽人次: 3573   更新日期: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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