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1304925091號
修正「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十八點
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