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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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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第二條、第六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金管法字第11001966241號



 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
    護辦法」第二條、第六條。
  附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
    全維護辦法」第二條、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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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6165   更新日期: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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