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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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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金管證交字第1080360357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1080360357號

訂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附「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雨薇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銘子女士)(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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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9286   更新日期: 201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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