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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四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5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控字第10660005730號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四條。
附修正「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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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547   更新日期: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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