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異化檢查機制
為鼓勵金融業者改善自我管理能力,本局自98年起針對本國銀行實施差異化檢查機制,藉由金融檢查評等及表報申報資訊系統之綜合運用,並考量法規遵循重大事項等例外管理事項,規劃建立綜合評等,將銀行區分為不同風險等級,並配合對其內部稽核工作之考評結果,透過調整檢查週期及採行檢查深度差異化措施,實施分級管理。(目前金控公司、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票券公司、保險(含再保險)及農漁會信用部等業別已實施差異化檢查機制。)
資料來源:檢查局
業務性質:金融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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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