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新聞稿

中央內容區塊

【澄清稿】金管會不可能包庇金融機構之不法行為

對於媒體有關金管會對永豐金控涉及三寶案之處理緩慢一事,金管會說明如下:
一、有關報導103年度就曾接獲檢舉函並辦理檢查,惟未移送一節:
本會檢查局103年並未接獲報導所稱檢舉函,且103年係辦理金控公司所屬子公司專案檢查,並非針對永豐金租賃子公司之海外子公司(GC公司)及其授信戶三寶建設集團辦理檢查。有關永豐餘集團投資可交換債及張杏如曾經擔任Star City董事等情事,非屬永豐金控所屬租賃子公司之營運事項。故無所稱已掌握弊案全貌,卻未移送情事。
二、有關三寶案未正式提告發狀一節:
本會檢查局於105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辦理永豐金控專案檢查,發現三寶集團向永豐金控子公司申請貸款疑涉不法情事,迅即與檢調聯繫,瞭解檢方已立案偵辦,爰即於106年1月3日將專案檢查結果、處理建議及不法事證提供該署,嗣後並多次提供分析及相關資料,積極配合協助檢方偵辦。

聯絡單位:檢查局金控公司組
聯絡電話:(02)8968-0380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本會民意電子信箱
 

瀏覽人次: 25892   更新日期: 2017-08-14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