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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期待壽險業資金協助國內經濟發展

基於落實「取之於保戶,用之於台灣」之理念,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簡稱金管會)昨日表示希望保險業資金能留在國內投資,藉由保險業資金從事國內金融商品及公共建設等項目之投資,以促進國內經濟發展。
    鑒於過去十餘年來國內經濟處於低利率環境,為協助保險業者在國內低利率環境下,逐步提升資金運用效率及彈性,使保險業有多元投資管道以維持穩定資金收益率,改善利差損情形,金管會乃持續放寬保險業資金從事國外投資額度之相關法令規定。
   惟考量近年來保險業國外投資比例已逐年提升,且為擴大國內金融機構業務範疇、促進國內債券市場發展,希藉由引導保險業等金融機構投資國外金融商品移回國內交易,以增加國內金融市場規模與商機等,金管會乃於104年積極推動金融進口替代政策,包括引導保險業將海外資產移回國內保管等措施。
    考量當前國內經濟亟需朝強化實體產業之方向發展,金管會希望積極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內、協助國內實體經濟之發展,爰提出「取之於保戶,用之於台灣」之理念,並無外界所稱壽險業新增資金不得匯出之情形。

聯絡單位:保險局財務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 4121   更新日期: 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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