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第2條、第8條。(金管證交字第1050036002號)
2016-09-2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1050036002號
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第二條、第八條。
附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第二條、第八條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
686
更新日期:
201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