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十二條
2016-09-2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540002770號
附件:如文
修正「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十二條。
附修正「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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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