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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銀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0550002220號
附件:如文

修正「銀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銀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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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577   更新日期: 20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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